尤溪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现向社会发布选任尤溪县人民陪审员公告。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任人民陪审员35名,其中随机抽选产生28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7名。
二、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户籍在尤溪县的年满二十八周岁常住居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尤溪县司法局会同尤溪县人民法院、尤溪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150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
3.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尤溪县司法局提出申请。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并提供电子档、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2张。
②组织推荐需提交以下材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电子档、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间:从2022年2月25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尤溪县司法局促进法治科。
(5)联系电话:0598-6325436。
(二)资格审查
尤溪县司法局会同尤溪县人民法院、尤溪县公安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尤溪县司法局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尤溪县司法局会同尤溪县人民法院、尤溪县公安局向社会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尤溪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尤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六)任命公告
尤溪县人民法院会同尤溪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
(七)就职宣誓
尤溪县人民法院会同尤溪县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尤溪县司法局、尤溪县人民法院、尤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尤溪县司法局 尤溪县人民法院 尤溪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4日